覆盖31所高校和职业院校—— 住房公积金支持“青春留常”政策正式实施 |
发布日期:2022-04-18 |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住房公积金支持在常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青春留常”政策已正式出台并于即日起生效。 该项政策覆盖范围广泛,不仅包括在常普通高校,还包括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主要有常州大学、江苏理工学院等5所本科院校,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等7所高职院校,常州技师学院、常州交通技师学院等8所技工院校,合计31所。凡在2022年至2025年期间,在上述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均可以申请享受住房公积金支持“青春留常”政策。 据悉,此次政策扶持力度较大。学生们在毕业前与在常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并开设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或者没有就业单位但在毕业当年12月份之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设立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均可以获得首次住房公积金缴存补贴300元。 其次,享受首次缴存补贴的毕业生,在次年7月份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达到6个月,可获得留常缴存补贴2500元。 享受首次缴存补贴的毕业生,不论是否享受了留常缴存补贴,只要毕业后5年内在我市首次购买自住住房,并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且无购房类使用记录,可以增加最高2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但总额不得超过常州的最高限额。目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个人30万元,夫妻双方60万元。 据介绍,此次政策的出台,不仅助力我市“532”发展战略实施,为我市高质量发展集聚人才,帮助完成每年支持8000名以上在常高校毕业季学生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常有安居”工程,同时深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全国试点工作的开展,吸引和留住更多灵活就业人员在我市安居乐业。(转自《常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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