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咨询台】我市单位汇缴方式的最新变化 |
发布日期:2020-04-29 |
这期介绍我市单位汇缴方式的最新变化。 真真——公积金中心发言人 阿诚——单位业务代言人 真真:从5月6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要开始全面实施不见面缴存方式了,要用委托收款等电子方式进行每月住房公积金汇缴。 阿诚:哦?我还真不知道有这个变化。 真真:所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在原则上只能通过托收方式缴存公积金,不可以直接人工转帐或缴款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银行帐户。 如果单位因为特殊原因不能正常托收的,需要出具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附带相关证明材料至本单位汇缴受理点,去办理现金缴存模式申请,待中心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阿诚:我们单位一直都是现金汇缴的,那要怎么办理托收手续呢? 真真:单位需要携带公章和账户资料到本单位汇缴受理点办理托收签约手续。签约成功后,每月只要保证账户中有足够的资金,就可以自动扣缴公积金,十分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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