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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咨询台】应对疫情,公积金中心出台惠民政策
发布日期:2020-03-06

2月份,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台了应对疫情的9条惠企便民措施。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复工复产,关注公积金优惠政策的咨询也越来越多。为此,公积金中心发言人真真和个人业务代言人心心特意梳理了一下职工较为关心的问题,方便大家轻松掌握便民政策要点。

1.心心:真真,我们企业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会影响我公积金正常贷款吗?

真真:不用担心,受疫情影响期间(2020年1-6月份),企业如果没能及时汇缴住房公积金,造成职工账户缴存记录不连续的,职工在此期间申请贷款时可视同正常缴存。

申请缓缴企业7月份应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在2020年12月底前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缓缴后在2020年12月底前不补缴,则不再视同正常汇缴,这可能会影响到职工贷款资格。

2.心心:真真,我去年买了一套房子,已经和卖家签订了合同,原想年后过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但是今年疫情期间出门不便,申请贷款的时限快到了,请问怎么办?

真真:如果你买的是商品房期房、商品房现房、经济适用住房,因疫情影响,合同约定的贷款办理时限或购房合同签订日起一年时限恰好处于疫情防控和影响期间的,过期仍可办理。如果你买的是二手房或者现住公房的,契税完税证明出具之日起2个月的时限恰好处于疫情防控和影响期间的,过期仍可办理。不过,也要注意,要在2020年6月30日前申请,6月30日后将不再放宽申请时限。

3.心心:真真,受疫情影响,我没能及时偿还公积金贷款,会不会算我逾期?会收逾期罚息吗?会影响个人征信吗?

真真:凡在2020年1月23日至6月30日期间,职工未能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造成逾期的,均不计收逾期罚息,不会影响个人征信记录。对于个别职工在1月末未能正常还贷产生的逾期记录,贷款职工本人或代理人可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调整征信记录。

在疫情防控和影响期间公转商商业银行也要执行公积金中心逾期处理政策,即在此期间的公转商逾期数据不导入公积金中心系统,公积金中心不作停止贴息处理。

这里真真需要提醒大家,免罚息不是免本息,贷款本息还是要还的。疫情期间无法偿还的,疫情过后还是要正常偿还。

4.心心:目前,新冠肺炎患者能够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真真:可以。如果职工不幸得了新冠肺炎,可按住房公积金大病提取类型办理提取业务。提取材料有(1)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2)本人出具的生活困难情况说明;(3)住房公积金储存卡;(4)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一年以内的病历证明或出院小结;(5)本人名下银行借记卡。非提取人患病的,提取人还须提供与患者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同户户籍证明)。医疗费用发票不作硬性要求。

如果还有疑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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