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惠企政策」 住房公积金请您“对号入座” |
发布日期:2020-02-26 |
2月9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台了应对疫情的9条惠企便民措施。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复工复产,关注公积金优惠政策的咨询也越来越多。为此,小编为你进行了梳理,让你一目了然get到政策要点,然后“对号入座”—— 企业看这里~~ 01.政策原文:“因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在5%-12%之间由企业自主选择。特别困难的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降低至1%,待企业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 【操作要点】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方面,可以有三种选择:调整缴存比例、降低缴存比例、暂缓缴存。 当然,如果企业说我还是按原来的比例正常缴存,那说明你棒棒哒,我们要为你点赞! ◎受疫情影响期间指:2020年1月——6月30日 ◎企业住房公积金已缴到2019年12月份以后才能申请 1.调整缴存比例 按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一年调整一次。那么,在疫情期间,企业可在原缴存比例的基础上根据经营情况再次申请下调,缴存比例调整后不低于5%。 办理时间:2020年6月30日前 办理地点:企业对应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受理点 办理流程:企业申请(填报《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比例调整、降比(缓缴)申请表》),当场办理。 2.降低缴存比例 如果企业按5%缴存住房公积金依然有困难,那么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至5%以下,最低可降至1%。 办理时间:2020年6月30日前 办理地点:市公积金中心归集处(或辖市区分中心业务科) 办理流程:企业书面申请,公积金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注: (1)申请材料:《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比例调整、降比(缓缴)申请表》;困难企业申请认定(加盖镇(街道、开发区)企业管理服务部门的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与企业住房公积金汇缴年月相对应月份的职工养老保险汇总表;工会或职代会意见。 (2)从2020年7月1日起,如企业需继续降低缴存比例,则需按照《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常公积金〔2018〕2号)相关规定办理。 3.暂缓缴存 如果企业受疫情影响很大,短期内资金非常紧张,甚至按1%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都有困难,那么企业可以申请暂缓缴存受疫情影响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办理时间:2020年6月30日前 办理地点:市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或辖市区分中心服务大厅) 办理流程:企业申请(填报《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比例调整、降比(缓缴)申请表》),当场办理。 注:(1)申请缓缴的企业在7月份应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在2020年12月底前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也就是说,缓缴是要补缴的。 (2)如企业在2020年7月1日后仍需缓缴住房公积金,则需按照《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常公积金〔2018〕2号)相关规定办理。 02.政策原文:“企业因延期复工未能及时变更、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导致错缴的,市公积金中心将通过延期托收等手段积极帮助企业做好账户清查、核对。” 【操作要点】 这主要是指企业因延期复工,经办人员未能及时进行人员确认、变更等操作而造成汇缴错误的情况。 ◎公积金中心有2条补救措施: 一方面,2月份自动汇缴由11日、21日延期至25日(27日补扣),企业在2月27日前进行缴存信息确认即可; 另一方面,企业如在自动汇缴日前仍未能及时进行人员变更等操作而造成汇缴错误的,公积金中心将及时配合企业进行信息核实,对于少缴的部分可进行补缴,对于多缴的部分可协助企业通过红冲等方式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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