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流程再精简 群众得实惠
发布日期:2019-11-26

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联合下发的《关于取消二手房评估报告和实施抵押登记电子化办理及简化抵押登记材料的通知》有关要求,11月21日起,职工在办理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不动产抵押权登记时,将取消《评估报告》等申请材料,并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流程,让职工多省钱、少跑腿、少签字,真正将实惠落到实处。

多省钱。取消《评估报告》或《作价协议》后,贷款职工(抵押人)与担保公司(抵押权人)将在《抵押合同》中以合同条款的形式书面约定抵押物价值。抵押物价值原则上为合同价、契税价中最低值,且不得高于周边二手房近1年成交均价的一定比例。若出现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对房屋价值认定不一致的情况,可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予以价值评估,评估费用由担保公司承担。据此,贷款职工可节约评估费用800元/套,预计全年可为贷款职工节省支出600万元以上。

少跑腿。通过与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合作,引入“融E办”服务,可以实现登记证明材料电子化、抵押权登记和抵押权注销登记网上办理。对于贷款职工来讲,今后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办理不动产抵押权注销时,不再需要自己办理,将全程由担保公司免费办理,既省钱又省

少签字。在此次流程优化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担保公司调整了抵押登记《委托书》版式,由一人一表改为一户一表,即一个委托事项(多人共签)一张委托书格式,精简合并材料,减少职工签字。

由于本次新政的实施涉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和常房置换担保有限公司三方,在政策出台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动承担起沟通协调职责,多次牵头召开协调会议,确定联络部门和联络人,明确三方职责,协力推进政策实施。通过三方的共同努力,新政的宣传、培训、落实有力有序,充分体现了三方的大局意识和合作精神,切实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精神主旨贯彻到底,真正让职工群众受益得实惠。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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