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我市简化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手续
发布日期:2019-11-15

本月21日起,我市取消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专业房评估报告,并实施抵押登记电子化办理。据悉,该项业务在省内尚属首次。

由此,市民得到“三少”实惠:

一是少花钱。职工在办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办理不动产抵押权登记时,将不再需要提供由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或《作价协议》,取而代之的是由抵押人(借款职工)与抵押权人(担保公司)在《抵押合同》中以合同条款的形式书面约定抵押物价值。抵押物价值原则上为合同价、契税价中最低值,且不得高于周边二手房近1年成交均价的一定比例。若出现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对房屋价值认定不一致的情况,可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予以价值评估,评估费用由抵押权人承担。据此,贷款职工可节约评估费用800元/套,预计全年可为贷款职工节省支出600万元以上。

二是少跑腿。通过引入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的“融E办”服务,可以实现登记证明材料电子化、抵押权登记和抵押权注销登记网上办理。对于贷款职工来讲,今后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办理不动产抵押权注销时,不再需要自己办理,将全程有担保公司免费办理,既省钱又省事。

三是少签字。调整抵押登记《委托书》版式,由一人一表改为一户一表,即一个委托事项(多人共签)一张委托书格式,精简合并材料,减少职工签字。

来源:常州日报(刘一珉 周翔)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2-1号楼

电话:0519-12329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9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