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物致同志获评常州市第二届市级机关“道德之星” |
发布日期:2019-11-04 |
今年八月,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级机关工委、市人社局在市级机关组织开展了第二届常州市市级机关“道德之星”典型选树工作,我中心溧阳分中心杨物致同志被评为第二批市级机关“道德之星”。
杨物致十几年如一日,以“坚持、坚守、坚毅”的品德和理念,为缴存职工谋福祉讨公道。他走遍溧阳十一个镇、街道、开发区,为200多家规模以上企业开展公积金扩面政策宣传,帮助企业和职工解决住房公积金难题;他为700多名职工追缴住房公积金300多万元,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他推动公积金补助加入“天目湖英才榜”专项基金资助办法,已有644名高校毕业生获益,帮助企业留住了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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