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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进一步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意见》解读三
发布日期:2019-09-04

市政府出台的《进一步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类企业依法建缴住房公积金,这会不会给企业发展带来经营负担?我们应该怎样算好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的账?本周公积金中心的真真将继续为大家详细解读《实施意见》。当然,大家如果还有其他公积金政策和业务方面的问题,也可以关注“常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拨打12329服务热线、登录常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上服务厅咨询。欢迎大家的参与! 

阿诚:真真,企业是不是一定要给职工建缴住房公积金?能不能只给技术骨干、管理层等一些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交?

真真: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为其在职职工建缴住房公积金。因此,各类企业都必须依法为其所有在职职工规范建缴住房公积金。

阿诚:这样大规模建缴住房公积金势必会增加企业经营成本,影响企业发展啊!

真真:你这样看待依法建缴住房公积金是片面。首先,为职工建缴住房公积金是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是企业一项重要的信用资产。其次,在市场竞争条件下,依法建缴企业与不建不缴企业存在不公平竞争因素。从近年来公积金中心处理的举报投诉案件分析,那些不建不缴企业因职工投诉引发的争议甚至诉讼,会严重干扰企业的正常经营,而且在企业股改上市过程中,不建不缴住房公积金也会成为重要的制约因素,直接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第三,在支持企业发展上,公积金中心也有一些帮扶措施。比如,在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围绕“企业能接受、职工有获得感”目标,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在5%-12%间自主选择,最大程度协调企业发展与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的关系。

因此,算好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的账,用好住房公积金支持企业发展政策,为全体职工规范建缴住房公积金不仅不会增加企业经营成本,而且还有利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阿诚:帮助企业建缴住房公积金,在服务有什么新的举措?

真真:一方面,公积金中心将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成效,大力推进“智慧公积金”建设,全力打造“互联网+公积金”便民服务新模式,使单位经办人足不出户、动动手指、点点鼠标就能办成业务。另一方面,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网点向基层延伸,加快办事处服务转型升级,今年年内建成新北办事处、城中办事处和经开区便民服务场所,同时,进一步扩大和优化住房公积金工作站的网点布局,使企业能够就近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Tips:市政府出台《进一步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意见》的初衷是要满足新时代下,企业和职工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新需求和新要求,旨在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让人民群众共享制度红利,营造更加和谐的企业和职工关系,全力推进“种好幸福、建好明星城”的目标实现!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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