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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9咨询台】工作半年了单位才缴纳公积金, 符合规定吗?
发布日期:2019-03-06

日前,很多市民打电话咨询有关单位业务方面的问题,公积金的真真梳理了一下,分两期给大家一一解答。上期我们已经回答了针对离职员工,单位如何办理停缴公积金等问题,这期又梳理了一些热点问题为大家解答。当然,大家如果还有其他公积金政策和业务方面的问题,也可以关注“常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拨打12329服务热线、登录常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上服务厅咨询。欢迎大家的参与!

问:常州市内换工作单位,公积金怎么办理?

真真:当职工与单位终止(中止)或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原单位会将这些职工的公积金账户进行封存。职工在本市入职新单位后,应到公积金汇缴受理点领取或登录“常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常州市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转移申请表》,填写完整并由转入单位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然后携带以上资料至转入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受理点办理转移手续。转移成功后,再由新单位办理“账户启封”手续。

问:在单位工作半年了单位才缴纳公积金,符合规定吗?

真真:新就职的职工从进入单位发放工资次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果职工已经在新单位就职,新单位就应当为职工缴存公积金。如果新单位欠缴了公积金,职工可以主动维护自己的权益,督促单位及时办理补缴手续。

问:单位每个月都是正常交的,为什么显示单位补缴?

真真:“单位补缴”指单位没有在当月按时汇缴该月公积金,而是在下月或以后补缴的。“正常汇缴”指单位在当月按时汇缴该月的公积金。如单位办理的是次月托收,则显示为单位补缴。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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