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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名大学生获市政府住房公积金补助奖励
发布日期:2018-03-16

日前,溧阳市政府对2016-2017年度回乡就业创业的135名溧阳籍高校毕业生给予住房公积金补助奖励,补助资金共22.29万元。本次补助奖励是根据2017年溧阳市政府印发的《溧阳市“天目湖英才榜”专项基金资助(奖励)办法》实施的。

文件规定:对大学生回乡就业创业获住房公积金补助奖励的项目主要为公积金补助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具体内容是:“企业引进的“四大经济”和社区管理急需、紧缺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国家承认的海外全日制高校)溧阳籍优秀毕业生,在用人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基础上,个人缴存部分3年内由政府给予补贴。以上人才须为2016728日以后全职引进,并缴纳社保。补贴标准由市人社局会同公积金部门认定。”

为用好市政府的人才政策,让更多优秀人才享受到公积金政策优惠,分中心在扩面推进会、走访企业开展扩面宣传时都积极介绍政府的优惠政策,并通过微信朋友圈、微信公众号、QQ工作群、社区阅报栏等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在具体操作阶段,分中心积极配合企业申报工作,对企业提供的申请,第一时间和市人社部门进行联合复审,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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