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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台10条意见服务股改上市企业
发布日期:2017-11-01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近出台10条意见,从四个方面对股改上市企业进行精准高效服务,涉及全市上市后备企业,包括IPO后备企业和新三板挂牌后备企业。此前已经上市的企业也在精准服务之列。

今年8月,我市出台加快企业股改上市新政,要求各级各部门为企业股改上市提供全方位、全流程的精准服务、高效服务,支持企业抢抓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历史机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响应,推出了包括减少企业股改成本、支持企业引进人才、开辟专用服务通道、加强政策辅导和服务等精准服务新政。

在支持企业合理减少股改成本方面,股改上市企业全员建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可各按不低于8%执行,如果目前有股改上市企业执行标准高于8%的,可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缴存比例最低可至8%;为股改上市企业办理各项住房公积金业务、开通各项网上服务渠道,为经办人员举办各项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在支持企业招引和培养人才方面,股改上市企业引进的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等专业人才,在常州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个月以上(含1个月),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可放宽至60万元;企业为所属职工提供集体宿舍的,经职工申请,可以每月扣划个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至企业指定账户,用于支付房租。

在精准高效服务方面,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开辟专用服务通道、网上平台专线、QQ群等,为企业提供一对一服务,固定窗口一窗式办理,指定人员跟踪服务等;建立股改上市企业数据库,协助企业优化汇缴方案,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塑造企业形象;设立股改服务协调小组,所有涉企股改上市协查事项,即到即办。


 

(载自2017年11月1日常州日报)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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