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5日正式拉开序幕 |
发布日期:2010-02-22 |
备受深圳市民关注的住房公积金工作拉开序幕。记者从市住房和建设局获悉,为期一周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专户银行招标工作昨日(5日)正式展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筹备组将选定3家主办银行开展此业务。 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方案》,我市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本市户籍的在职职工均须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进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本息均归职工个人所有。 市住房和建设局局长李荣强介绍,今年将深化住房货币化和公积金制度改革,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设计、银行招标、机构设置等前期准备工作。此次招标主办银行对投标人资质有严格要求,投标人须是深圳地区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城市商业银行。 在具体条件上,此次对投标银行的综合实力要求很高。如投标人在2006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必须无亏损纪录;截至2009年6月30日,其在深圳地区的资产规模应在700亿元以上(含700亿元)。招标公告尤其提出,投标人在人民银行须有充足的准备金,能保证住房公积金及时、足额支付的需要,截至2009年6月30日,拨备覆盖率至少达到100%。具有能够满足住房公积金业务需求的经营网点,截至2009年6月30日,在深圳地区的营业网点应达到36个以上(含36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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