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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公积金还贷逾期罚息50% 并计入不良记录
发布日期:2011-01-14

威海公积金还贷逾期罚息50% 并计入不良记录

 

自本月起,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贷款本息出现逾期的,按逾期天数加收罚息,并且将不良记录计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这是记者昨天从山东省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的。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截至去年底,威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连续8年实现零逾期。为进一步提高资金安全管理水平,从今年1月起,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严格按合同约定加强贷后管理。借款人必须在每月20日前将当月的还款本息足额存入指定银行还款账户,20日为各银行统一的扣款日。如果借款人20日前没有将还款额及时存入账户,各银行从当月21日起,每天按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加收50%的罚息。同时,由此产生的不良记录将计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据介绍,借款人由此产生的罚息将从还款账户中扣取,如果账户中没有足够的钱用来扣取的话,银行将按照逾期继续结转,直到借款人账户中的钱够扣为止。

      “每月到了月底,各银行将不再对借款人进行统一扣款,如需要偿还逾期贷款的,借款人要直接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厅进行临柜还款。”这名工作人员提醒公积金借款人按月及时归还贷款,否则一旦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将对借款人今后的经济活动和信贷行为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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