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用公积金买新房 需提供预售备案 |
发布日期:2008-06-27 |
同时适用于经适房限价房 市建委从6月1日起实施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联机备案的新规,而公积金中心为规范操作,控制放贷风险,也从6月1日起,要求申贷人另向其提供所购买房屋的预售备案。 公积金中心要将借款申请人的联机备案表复印件、网签信息表复印件、购房合同正本复印件及相关资料一并归档并提供给评估机构。如评估审核结果是网上签约信息与购房合同正本记载的信息一致,符合有关政策要求的,贷款中心或远郊区(县)管理部门方可办理后续贷款手续。 来源:北京青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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