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强化住房公积金征集扩面 |
发布日期:2008-07-09 |
近日,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丹阳分中心举行了宣传咨询活动,强调“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应尽的义务、依法享受住房公积金保障是职工的正当权益”,让相关政策法规与群众零距离会面。 据介绍,截止到今年6月,丹阳市共有701家单位、近5万名职工参加了住房公积金保障制度,覆盖率达75%左右;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7.8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7.2亿元,解决了1.2万户群众买房问题,为拉动城市住房消费、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作出了积极贡献。为了让更多职工享受这一政策,丹阳市将在非公企业逐步推广住房公积金保障制度。如果有单位违反相关规定,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职工可向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丹阳分中心投诉,丹阳分中心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在广场宣传活动中,住房公积金七大优惠政策、信访投诉等方面的知识引起了很多市民的关注,他们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向工作人员现场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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