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上调 济南烟台暂不调整
发布日期:2010-08-16

在楼市新政纷纷出台之后,我省部分城市也开始有计划的调整相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记者昨日获悉,我省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开始上调,济南烟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暂不调整。
  据了解,目前青岛市已将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20%调至30%,二手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调至40%。除了提高贷款首付比例之外,青岛市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还规定:对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家庭,结清公积金贷款五年之内(含五年),不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对三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家庭,暂停发放公积金贷款;暂停异地缴存公积金在青岛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但记者昨日同时从济南、烟台等市的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了解到,目前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包括最低首付比例暂不变化。但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士告诉记者,济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并不排除今后会产生变化。据了解,目前在济南市进行公积金贷款的居民,无论是否买二套房或是一套房,目前仍执行首付20%的政策,公积金贷款人仍然享受优惠利率。目前实际执行利率为: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下的年利率为3.33%,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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