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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公积金贷款实现差别化 二套房利率上浮10%
发布日期:2010-12-20

杭州公积金贷款实现差别化 二套房利率上浮10%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出通知,规定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所购房屋为第二套住房的个人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1.1倍执行。

不变的情况下,五年期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05%,贷款20年、等额本息方式还款,月还款额为4869元;新政策是不低于首套利率的1.1倍,即不低于4.455%,那么月还款额为5042元。贷款利率提升后,每月要多还约173元,利息总额多了约41520元。

通知还规定,职工家庭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杭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平均水平(注:2009年度杭州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0.85平方米),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可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

业内人士认为,杭州此前出台的楼市调控细则规定,主城区(含萧山、余杭)首套房面积14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再次购房视为改善型购房者,可以申请公积金二套房贷。按照新的政策,将对部分改善型购房者的置业计划产生不小的影响。目前,杭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已按照新标准执行二套房贷的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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