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商业房贷可转公积金贷款 |
发布日期:2011-08-24 |
贵阳:商业房贷可转公积金贷款 从本月22日起,贵阳市商业住房贷款符合相关条件的,均可将其变换成住房公积金贷款,该项业务建行将首先推出。据介绍,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按揭贷款,是指已办理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客户申请将按揭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由担保公司受理并提供担保,贷款受理、初审、调查、协助提前还款、抵押变更登记等手续均由担保公司办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相关要求,置换贷款对象及条件为:申请人必须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未办理过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还清一年以上;所购房屋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内,有完整购房合同或房屋权证;所购房屋已在银行办理了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有完整的贷款及抵押登记手续;有良好信誉,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无连续二期以上逾期贷款记录。同时,贷款额度为,借款人夫妻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之和×50%×12(月)×贷款年限最高不超过原按揭贷款余额取整到千位,余款由借款人现金补足;贷款期限为,借款人原按揭贷款剩余的年限,最长不超过20年,借款人年龄+贷款期限不超过60年。 据悉,商品房期房、现房、二手房,均可提出申请。贵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该中心已与建设银行、贵阳市置业担保有限公司签署三方共推协议。贵阳市符合公积金贷款、却又选择商业贷款的房贷一族,据悉总计在一万以上,也就是说,该政策出台后,将惠及万余房贷一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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