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未缴存公积金单位将不予检审 |
发布日期:2008-12-04 |
记者昨日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依据国务院有关要求,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将全面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自即日起开始办理,至 新开户单位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登记手续时,必须提供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办理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年审以及新开户登记中,将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作为识别该单位的唯一识别码。并同时登记单位名称、机构类型、行业类别、单位地址、法人代表等与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有关的信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颁发和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变更时,将各单位是否按时缴纳住房公积金作为年检的重要内容。对未办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要求并督促其尽快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否则将不予检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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