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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首次出台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09-08-25

过去,不少购房者都觉得办理公积金贷款很麻烦,不熟悉贷款具体流程,就得东奔西走。然而,随着《昆明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首次出台,今后这一状况将能得到较大的改善。

    昨日,记者从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昆明市已经正式发文,对公积金贷款的业务操作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明确,此后,昆明的公积金贷款将以此为执行标准。

    在《实施细则》中,除了对公积金贷款办法进行了细化、明确和补充外,还新增了6项可以提出合同变更的情形。其中,贷款人想要提前还款的,今后也可以申请合同变更。

    细化新增

    购经适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2004年开始,昆明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一直以《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法》为基本政策依据,尽管此办法在实施过程中经过了3次大的修订,但都没有出台公积金贷款的具体实施细则,这次是昆明首次出台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

    据介绍,此次出台的《实施细则》中,对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符合的条件、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符合的条件、缴存情况认定、收入认定、借款人信用认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合同的变更等实施细则都做了具体的细化、明确和补充,其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合同的变更为新增内容。

    “这次对实施细则进行了细化,将能为市民今后申请公积金贷款提供更多方便。”贷款处工作人员说。同时,她也建议市民在购房前,应该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对公积金贷款进行充分了解后再决定,市民也可以通过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网站、电话咨询了解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政策。在申请贷款之前可以先了解公积金贷款指南,再看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流程图和所需要提供的材料,这样将让申请人更省时、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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