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监局:坚决控制投资投机性购房贷款 |
发布日期:2010-02-22 |
2月4日,上海银监局急发房地产信贷风险提示,要求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密切关注房地产企业杠杆率,严控投机性购房贷款。 近日,上海银监局组织辖内中外资银行开展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压力测试。初步结果表明,以2009年9月30日数据为基准,在房价下跌10%、20%和30%情景下,不良率将分别达到1.18%、1.51%和2.08%,比正常情况下分别上升0.73个、1.06个和1.63个百分点。“房价下跌10%情景下的不良率是正常情况的2.6倍”,这一结果让监管部门忧心忡忡。上海楼市一直是全国房地产市场的重要风向标之一,其市场走向及商业银行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政、银、企、民四根神经。一国有银行上海分行房贷部门负责人这样说,“上海楼市09年的平均成交价格排全国第二,仅次于深圳,贷款增长也很快。今年房地产信贷的限制很多,最近我们一直在研究怎么收缩”。上海银监局在2月4日给出批示,要求商业银行“坚决控制投资投机性购房贷款,凡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首付最低四成,贷款利率严格按风险定价”。同时,“在沪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增强风险意识,拒绝对投资投机行为的融资,加大差别化信贷执行力度。落实与借款人‘面谈、面签’制度,坚决取消房贷业务返点”。 除个人房贷业务需加强规范外,对房地产企业贷款风险的密切监控也被提上日程。数据显示,2009年上海市住房开发贷款增长较稳,商业用房开发贷款增量较多。商业用房开发贷款余额比年初增加171.1亿元,增量连续四年超过住房开发贷款,而其不良余额正呈现逐步上升态势。 上海银监局人士表示,各银行机构必须对房地产信贷风险予以高度重视,严禁对项目资本金不足,“四证”不齐等不合规的房地产企业或项目发放贷款。对调查发现和经相关部门查实的存在囤地、捂房行为的开发企业,不得对其发放新增贷款,已有贷款也要迅速采取保全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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