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均住房超30平米无法获公积金二套房贷 |
发布日期:2010-11-22 |
北京人均住房超30平米无法获公积金二套房贷 本月初,住建部等四部门出台《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方可获得公积金第二套房贷款。昨日,该《通知》北京实施细则的制定部门相关负责人透露,北京的实施细则正在制订,其中的“人均住房面积”将采用市统计局2009年的数据,接近但不会超过30平米。 临时执行27.07平米标准 住建部等四部门此次下发的《通知》中,有两条规定对于北京来说是新规。一是明确了第二套公积金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二是公积金二套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记者从多家房地产中介处了解到,住建部的《通知》下发一周来,北京公积金已经启动了二套房贷的临时措施,申请二套房贷的家庭,只有目前的人均住房面积小于27.07平米,才有可能获得公积金二套房贷。在这一周内,不符合该条件的贷款申请都被卡住了。 新规为杜绝投机性购房 “北京的实施细则正在制订中,主要也是围绕着‘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如何界定,以及二套房贷的浮动利率。”《通知》北京实施细则的制定部门相关负责人说。 这位负责人介绍,人均住房面积的界定,将采用市统计局2009年的统计数据,“2009年的最新数据接近但不会超过30平方米。” 依此计算,如果一个三口之家,首套房的建筑面积如果超过90平米,再买第二套房时,申请公积金贷款将不会被批准。 对于新政是否会“误伤”一些改善型住房需求的说法,这位负责人表示,住房公积金是专门用于缴存人解决基本住房问题的长期储金。公积金贷款肯定会服务自住型住房的需求。而在目前的楼市中,如果公积金过分支持改善型住房需求,有可能会让投机性购房钻空子。新规的目的也是杜绝这一情况,让公积金更好地用于满足缴存人居住需求。 |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2-1号楼
电话:0519-12329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