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同步下调 | ||||||||||||||||||||||||||||||||
发布日期:2014-11-26 | ||||||||||||||||||||||||||||||||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五年以下(含五年期)从4%下调为3.75%,五年以上从4.5%调整为4.25%,均下调0.25个百分点。降息后,职工还款压力将进一步降低。以办理一笔50万元,30年贷款期,等额本息还款法的个人住房贷款为例。利率调整前,每月还款额是2533元,利率调整后变成2459元,月还款额减少74元,预计将减少总利息2.7万元。 本次利率调整从 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表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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