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个人离职后可以自己交公积金吗?
信件内容: 您好!我原先在单位时单位有帮我交公积金。现在因为某些原因想要离职,我可以自己继续个人缴纳公积金吗?我是外地人,但买房时已将户口迁至常州。
留言时间: 2017-07-05
回复时间: 2017-07-05
回复内容: 您好: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未落实新的就业单位,参照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可以自愿以个人名义申请缴存公积金。如果您符合条件,待原单位将公积金账户办理“封存”手续后,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公积金储存卡、本人本市的建行借记卡至建行公积金受理窗口办理申请手续。相关事宜,具体以窗口审核为准。祝您生活愉快。谢谢。
回复单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管理处_kfc2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2-1号楼

电话:0519-12329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9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