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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组合贷款首付比例
信件内容: 男方婚前用商业贷款买的房,之后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今年1月份贷款已经结清。之前女方公积金没有买房记录,请问夫妻双方用组合贷款买第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多少?公积金最多贷款金额是多少?谢谢!
留言时间: 2019-03-12
回复时间: 2019-03-14
回复内容: 您好:如果您夫妻双方再次购买本市自住住房申请贷款,将执行公积金二套房贷政策,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公积金存储余额之和的10倍,家庭最高贷款额不得超过60万元。具体情况以中心窗口审核为准。组合贷款商业贷款部分请具体咨询相关商业银行。祝您生活愉快。
回复单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管理处_kfc2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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