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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公积金的鉴定,首套还是二套房?
信件内容: 你好! 13年前,我用自己的公积金贷款18万买了一套68平方的房子,没有用老公的公积金, 但后续 老公的公积金用于还款了。 请问,我们再买一套刚需房,用公积金贷款,算首套还是二套?谢谢
留言时间: 2019-02-15
回复时间: 2019-02-15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描述,如果您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已经还清,再次购买本市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将执行二次公积金贷款政策,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公积金存储余额的10倍,家庭最高贷款额不得超过60万元。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具体情况以中心窗口审核为准。祝您生活愉快。
回复单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管理处_kfc2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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