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公积金提取
信件内容: 本人在溧阳缴存10年公积金,现已离职一年,期间未继续缴存。可否一次性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谢谢
留言时间: 2018-09-25
回复时间: 2018-09-25
回复内容: 您好:若您已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且户籍不在本市或户籍迁出本市的,同时在我市无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的,您的公积金账户已封存半年以上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若您是本市户籍,同时在我市无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失业且临近退休年龄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由于不清楚您的具体情况,目前无法为您进行针对性的答复。如有疑问,可拨打我中心服务热线12329。祝您生活愉快,谢谢。
回复单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管理处_kfc2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承办单位:常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2-1号楼

电话:0519-12329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9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