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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公积金提取还商贷是否影响以后买房的首付
信件内容: 我和老公用商贷买的房子,中间提取过公积金还贷,以后再买房用公积金的话,是按首套来还是算二套房,首付和贷款额度有什么影响
留言时间: 2017-02-07
回复时间: 2017-02-08
回复内容: 您好:我市采用查询申请人在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作为作为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认定标准。具体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公转商补息贷款)时,借款人(包括共同借款人)中任何一人均无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属于首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公积金账户有提取记录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公积金存储余额的10倍,家庭最高贷款额不得超过60万元。相关事宜,以我中心服务窗口审核为准。祝您新春愉快。谢谢。
回复单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管理处_kfc2
答复满意度:
    目前满意度:非常满意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2-1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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