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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单位新成立,需要缴存公积金吗?
信件内容: 单位新成立,需要缴存公积金吗?
留言时间: 2024-01-09
回复时间: 2024-01-10
回复内容: 您好: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企业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需要提供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事业单位请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社会团体请提供社团法人证书原件或复印件,机关需提供机构成立批文原件或复印件;《常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常州市单位住房公积金委托扣款缴存协议书》(加盖单位公章)至我中心服务窗口办理。相关材料您也可在微信公众号—“缴存类”—“住房公积金缴存指南(单位版)”界面查询。祝您生活愉快。
回复单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管理处_kfc2
答复满意度:
    目前满意度:非常满意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2-1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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