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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留言 |
信件标题: | 个人交了公积金,现在单位也给交金 |
信件内容: | 个人自己交了公积金,交了4个月,现在单位也给交金,有没有冲突,该怎么操作 |
留言时间: | 2019-09-26 |
回复时间: | 2019-09-26 |
回复内容: | 您好:如果您落实新的就业单位后,需要将此账户转移至新单位后继续缴存,一人在常州只有一个公积金账户,个人缴存无需再缴。请联系单位经办人员办理职工账户转移、启封,无需您再操作。祝您生活愉快。 |
回复单位: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管理处_kfc2 |
答复满意度: |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2-1号楼 网址:http://gjj.changzhou.gov.cn/ 业务咨询热线:0519-12329 邮政编码:213003 站点地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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