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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公积金贷款业务
信件内容: 我从11年开始缴纳公积金,但在16年断缴,到了18年4月重新缴纳。现想申请公积金贷款业务,是不是不满足从申请贷款往前推算连续缴满2年的条件?如果不满足的话,我最多能贷多少的公积金?
留言时间: 2019-07-08
回复时间: 2019-07-08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描述,如果从2018年4月至今连续汇缴公积金的,满足申请前正常连续汇缴公积金满6个月得条件,但不满2年的,按公积金账户余额的6倍计算贷款额度,一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元。具体情况以中心窗口审核为准。祝您生活愉快。
回复单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管理处_kf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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