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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留言 |
信件标题: | 组合贷,公积金月余额能否还商贷 |
信件内容: | 我今年组合贷买了首套房,公积金每月还完还有剩余,请问每月公积金余额能否用来还商贷?常州是否有相关政策,如何办理组合贷公积金每月同时还商贷? |
留言时间: | 2018-08-20 |
回复时间: | 2018-08-21 |
回复内容: | 您好:公积金组合贷款还款期间,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只能优先用于偿还公积金部分贷款。待公积金部分贷款还清后,如果该套住房的商业性贷款仍未结清,可以申请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如账户余额较多,待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12期且公积金账户余额超过1万元,可办理公积金余额提前部分还贷的业务。祝您生活愉快,谢谢。 |
回复单位: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管理处_kfc2 |
答复满意度: |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2-1号楼 网址:http://gjj.changzhou.gov.cn/ 业务咨询热线:0519-12329 邮政编码:213003 站点地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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