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电子信访件详情
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公积金贷款二套房认定标准
信件内容: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什么样算二套房,二套首付比例是多少?利率多少?
留言时间: 2018-05-19
回复时间: 2018-05-21
回复内容: 您好:目前我市采用以借款人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记录次数(认“贷”不认“房”),来作为实施差别化住房公积金信贷政策的依据。如果所购住房的产权人之前有1次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已还清,再次申请属于二次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公积金存储余额的10倍,个人最高贷款额不得超过3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不得超过60万元。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祝您生活愉快。谢谢。
回复单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管理处_kfc2
答复满意度:
    目前满意度:非常满意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2-1号楼
网址:http://gjj.changzhou.gov.cn/ 业务咨询热线:0519-12329 邮政编码:213003 站点地图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9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