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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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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或者补充住房公积金能不能免征个人所得税?
发布日期:2026-02-04 来源: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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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您是以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免征个人所得税。补充住房公积金是我市推出的地方性创新政策,享受缴存利息补贴,不在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范围。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2-1号楼 邮政编码:21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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