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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州市海方电子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23  来源: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常州市海方电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3﹞苏04破申50号),已指定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为常州市海方电子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5、16楼,邮政编码:213000;联系人:周菁、李洁,联系电话:13401317960、13951212435)。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常州市海方电子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依法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如有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该公司职工请在2023年10月27日前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职工如需了解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及个人具体建缴信息,可以通过统一客服电话12329进行咨询,或携带身份证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进行查询。

特此通知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23日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2-1号楼
网址:http://gjj.changzhou.gov.cn/ 业务咨询热线:0519-12329 邮政编码:213003 站点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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