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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世纪红星酒业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26  来源: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常州世纪红星酒业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2023﹞苏0411强清113号),已指定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州世纪红星酒业有限公司清算组。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戴志良为清算组负责人(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燕鸣路1号龙泉大厦B座五楼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周涛涛;联系电话:18662204231)。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常州世纪红星酒业有限公司清算组依法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如有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该公司职工请及时向清算组申报。

在申报过程中,需了解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及建缴信息的职工,请于2023年7月4日前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属分中心(地址:天宁区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1号楼2楼)了解情况。

特此公告。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6月26日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2-1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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