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常州大洋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已指定常州大洋线缆股份有限公司清算工作小组担任常州大洋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常州大洋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依法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如有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该公司职工请及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如有疑问职工请在2020年9月30日前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处(地址: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2-1号楼610)反映情况,并请带好本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和工资单等工资证明材料,以便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帮助职工及时向常州大洋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反映相关情况,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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