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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咨询台】受疫情影响企业相关申请截止日期均为6月30日
发布日期:2020-03-11  来源: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复工复产,本期来介绍一下市公积金中心出台的应对疫情的惠企政策。

真真——公积金中心发言人

阿诚——单位业务代言人

1.阿诚:真真,我们企业受疫情影响,住房公积金缴存有些困难,有什么好的办法吗?

真真:不用担心,市公积金中心考虑到了这种情况,已经为企业出台了相关政策哦。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方面,可以有三种选择:调整缴存比例、降低缴存比例、暂缓缴存。

要注意的是:受疫情影响期间是指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而且企业的住房公积金要已经缴存到2019年12月份以后才能申请。

2.阿诚:真真,如果企业申请调整缴存比例要怎么办理?

真真:按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一年调整一次。那么,在疫情期间,企业可在原缴存比例的基础上根据经营情况再次申请下调,缴存比例调整后不低于5%。

办理时间:2020年6月30日前。

办理地点:企业对应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受理点。

办理流程:企业申请(填报《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比例调整、降比(缓缴)申请表》),当场办理。

3.阿诚:那降低缴存比例呢?如何办理?

真真:如果企业按5%缴存住房公积金依然有困难,那么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至5%以下,最低可降至1%。

办理时间:2020年6月30日前。

办理地点:市公积金中心归集处(或辖市区分中心业务科)。

办理流程:企业书面申请,公积金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降低缴存比例需要携带的申请材料包括:《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比例调整、降比(缓缴)申请表》;困难企业申请认定(加盖镇(街道、开发区)企业管理服务部门的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与企业住房公积金汇缴年月相对应月份的职工养老保险汇总表;工会或职代会意见。

从2020年7月1日起,如企业需继续降低缴存比例,则需按照《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常公积金〔2018〕2号)相关规定办理。

4.阿诚:如果企业经营实在困难,短期无法缴存公积金,怎么办理暂缓缴存业务呢?

真真:如果企业受疫情影响很大,短期内资金非常紧张,甚至按1%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都有困难,那么企业可以申请暂缓缴存受疫情影响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办理时间:2020年6月30日前。

办理地点:市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或辖市区分中心服务大厅)。

办理流程:企业申请(填报《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比例调整、降比(缓缴)申请表》),当场办理。

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申请缓缴的企业在7月份应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在2020年12月底前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也就是说,缓缴是要补缴的。

如企业在2020年7月1日后仍需缓缴住房公积金,则需按照《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常公积金〔2018〕2号)相关规定办理。

5.阿诚:当前大多数企业开始逐步复工,容易出现人员确认、变更不及时等错误,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呢?

真真:不要担心。企业因延期复工的原因,经办人员在自动汇缴日前未能及时进行人员变更等操作而造成汇缴错误的,公积金中心将及时配合企业进行信息核实,对于少缴的部分可进行补缴,对于多缴的部分可协助企业通过红冲等方式处理。

如果企业急需办理职工账户的设立、封存、转移、启封及住房公积金补缴、红冲等业务,可以通过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进行预约办理。


(载自2020年3月11日常州晚报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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