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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社保数据联网将一一进行排查
发布日期:2015-08-11  来源: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为了维护职工权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8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 “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百日会战”活动,通过与社保数据联网,全面排查本市已缴纳社保的但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以及欠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违规行为。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应尽的责任,更是广大职工应该享有的权利。目前仍然有部分单位,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以种种理由不缴或少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使这部分职工无法享受住房公积金带来的实惠,损害了职工正当合法的权益。为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充分利用社保数据,全面摸清本市已缴纳社保的单位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情况、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是否存在未全员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大力整治和纠正单位欠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违规行为。此次主要通过单位自查、电话催办、上门宣传、媒体曝光、行政执法等多种方式督促单位纠正违规行为,对欠缴住房公积金半年以内的和未按时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单位进行核查,查处和整治一批人员多、影响大、拒不改正的单位。职工如遭遇被单位欠缴或少缴公积金的情况,可拨打热线12329进行举报。

    “我们主要是督促单位进行自查自纠,主动纠正违法行为,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如实申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时、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对拒绝纠正违法行为的单位,将根据规定启动执法程序,组织力量集中突破,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不过中心负责人也坦言,往往执行一个案件历时时间较长,尤其是涉及面广的案件。

    今年4月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政府信箱举报,依职权查处青岛市某修建工程公司未给98名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违法行为。“2013年年底接到了该单位职工投诉,经核查后我们向该单位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但该单位在限定期限内未予改正。随后又送达《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理决定书》。直到2014年4月29日送达 《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该单位仍未履行其法定缴存义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道,去年6月18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经行政庭审查,裁定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准予强制执行,12月23日申请市中院执行局强制执行,今年4月23日执行局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目前,该案件终止办理,待单位有可执行财产后,重新启动申请强制执行程序。

    上半年新增公积金开户职工78677人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今年上半年我市共向10846户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33.15亿元,支持职工家庭购房面积103万平方米。截至6月底,累计向25.07万户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572.75亿元,实现贷款余额370.82亿元,切实满足了职工住房消费需求。

    今年上半年,全市新增开户单位2976个,新增开户职工78677人,收缴住房公积金72.83亿元,缴存单位、人数和金额同比分别增长9.49%、8.19%和19.96%,归集指标大幅增长。截至6月底,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941.54亿元,提取541.87亿元,实现缴存余额399.67亿元,全市共有4.37万个单位121万职工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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