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业内资讯 >> 内容
大同:我市实施住房公积金新政成效显著
发布日期:2015-08-11  来源: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今年以来,我市连续调整、完善、出台了一系列住房公积金新政,对支持百姓住房消费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计数据显示,自5月10日以来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已达13.02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已逾2亿元。
  
  今年5月10日,我市推出了住房公积金第一波新政,首先是放宽了租房提取条件,不管是租住公房还是商品房的缴存职工、不管是未婚还是已婚的缴存职工,每年均可最高提取1.5万元住房公积金;其次是提高了个人贷款额度、放宽了贷款年限,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30万元提高到80万元,贷款年限放宽至借款申请人65岁,最长贷款年限不得超过30年;三是首套房首付比例降低,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30%降为20%;四是允许直系亲属间互提且实行先提后贷,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含公寓性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可先提取本人、配偶及父母、子女(需经所有权人同意)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已付的房款(含地下室、储藏室购置费用和每平方米1000元以内的房屋装修费用),然后根据需要还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五是减少审批环节、缩短贷款办理时限,取消贷款、公证和房屋抵押贷款评估环节(包括购买新房、二手房),不需要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的贷款申请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需要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的贷款申请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这些新政实施后,在市民中掀起了一股热潮,提取一家人住房公积金购置新房的市民、贷款买房改善自身住房条件的市民、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租房费用的市民……不同住房消费需求的市民纷纷备齐需要资料,前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提取住房公积金。
  
  就在第一轮住房公积金新政的热潮尚未退去时,6月10日,我市第二轮住房公积金新政新鲜出台,阶段性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利好政策首次实行,1995年1月1日以来购买自住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缴存职工及其配偶、2005年1月1日以来购买自住住房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已签署合法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备案合同》且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可于6月10日至10月31日期间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不少缴存住房公积金多年的市民不禁感慨,老房子也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了,新政真是实实在在地覆盖到了每一位缴存职工。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2-1号楼
网址:http://gjj.changzhou.gov.cn/ 业务咨询热线:0519-12329 邮政编码:213003 站点地图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9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