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我有未结清的商业性住房贷款,我的父母没有贷款,他们可以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我的住房贷款吗?
发布日期:2026-09-03

答:可以。借款人和配偶在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时,若其账户余额不足,可同步提取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有效缓解家庭整体还贷压力。有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主借款人或配偶可登录“常州住房公积金”微信服务号,依次点击“业务办理”-“我的业务”-“服务大厅”-“我要提取”-“偿还商业贷款核定”界面按提示完成核定操作。核定完成后,借款人或共有产权人父母、子女需要提取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不动产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借款合同》原件以及关系证明原件前往窗口办理添加可提取人和提取业务即可。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2-1号楼

单位联系电话:0519-12329   网站地图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只处理网站问题。)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9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