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后什么时候开始还贷?
发布日期:2025-11-06

答:您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开始首次还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同时申请逐月提取转账还贷的缴存人,首月直接从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转账还贷;未申请逐月提取转账还贷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偿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的,由贷款经办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从主借款人还贷银行账户进行扣款。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2-1号楼

单位联系电话:0519-12329   网站地图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只处理网站问题。)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9

苏ICP备05003616号